男子四年前丢失身份证 名下莫名其妙出现一家公司

      |      2026-08-21 10:39:1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今年1月,市民张先生突然发现,自己于2015年在江苏丢失的身份证,竟然被人复印利用,在合肥市瑶海区注册登记了一家名为天毅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而他也成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是他立即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予以撤销。

市民:名下莫名多了一公司

今年1月15日,市民张先生突然发现,自己莫名成了合肥市天毅酒店的法定代表人,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联系到自己的身份证曾遗失,张先生立即向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投诉,并请求予以撤销。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当天即受理,并指派专人调查。

经调查了解,天毅酒店于2018年9月18日向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申请材料。该局依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018年9月21日予以核准设立登记,并核发了营业执照。

天毅酒店设立登记事项中,张先生为法定代表人,认缴出资额270万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部门:已按程序进行撤销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张先生的身份证曾于2015年7月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遗失,其于2015年7月13日在江苏省常熟市虹桥派出所挂失并补办了身份证件,现正在使用。天毅酒店登记注册时提交的证件为张先生遗失的身份证复印件。

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张先生本人并未授权他人签署申请材料及文书登记注册为天毅酒店的法人,且没有参加过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的利润分配。其本人也不认可该公司的登记注册情况和材料。

因此认为,天毅酒店利用张先生的原无效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其2018年9月21日设立登记提交的申请材料属于虚假材料。该公司涉嫌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提供虚假材料登记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撤销了张先生的天毅酒店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徐琪琪

□链接 市民身份证被冒用登记了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被冒用人本人可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冒名登记。不能到场反映情况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机关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人申请撤销冒名登记时若能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可对调查提供帮助。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对冒名取得公司变更或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